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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支撑材料建档工作的通知
2017/03/16  
全校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各项支撑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现将整理归档要求及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支撑材料的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列出的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审核要点,结合我校实际,搜集、整理材料,形成档案材料,以备专家查阅。具体内容如下:

1.各行政职能部门(含教辅和科研单位)

(1)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支撑材料目录(学校版)》;

(2)校档案室材料归档范围(行政、教辅、科研单位)

2.各二级学院:

(1)审核评估基础材料目录及表格;

(2)校档案室材料归档范围(教学单位)

3.上述两个目录中所列材料内容一致的无需重复建档;

4.上述所列内容仅为必备的基础档案材料,各行政职能部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和调整支撑材料内容。

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支撑材料的形式

参照以往的教学评估支撑材料的做法,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支撑材料建档工作。

1.全校各单位可按照原有档案分类项目进行归档,只需保证各项归档材料完整,无需重新分盒建档;

2.以每一项“条件”形成一个或若干个档案盒,每个档案盒里面设立所装材料目录,“目录”下设“序号”、“题目”、“时间”、“页码”四项;每盒材料均标页码,每份材料标起始页,页码用铅笔标在右下角。档案盒目录请严格按照建档规范要求制作。

3.档案盒背、面签需按照学校统一设计的模板打印粘贴,粘贴时背签需用双面胶固定在档案盒侧面,无需剪裁插入塑料标签栏内;面签需打印后剪裁插入塑料标签栏内。

4.有关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支撑材料建档相关问题,请咨询审核评估办公室,联系人:丁宁,电话:5198。

三、完成的时间

1.全校各单位需在5月12日以前完成各档案盒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各行政职能部门(含教辅、科研单位)依据《支撑材料目录(学校版)》进行归档的材料需一式三份,一份留存本部门备查,另两份送审核评估办公室,地点另行通知。依据校档案室归档范围建档的材料不需向学校提供,留存备查即可。

3.各二级学院归档材料均不需向学校提供,留存备查即可。

四、校内检查时间

5月15日起,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组及相关人员,对各行政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项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校内检查。

 
 
审核评估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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