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教督〔2021〕1 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吉教高〔2021〕16 号),参照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 年)工作指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 年)精要导读》,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编制了《吉林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高校评建工作指南》,旨在引导我省省属高校做好自评自建和整改工作,努力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