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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2016-04-11 15:08  

为加强我校教学团队建设,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教学创新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研究与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推进教育创新,规范教学管理,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相结合,发扬传、帮、带的作用,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通过一定时期的努力,争取在我校建设一批教学效果好、业绩丰富的优秀教学团队,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提升我校教师的整体教学与科研水平。

二、申报条件

1.团队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学院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教学团队应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团队规模适度,以课程为单位申报优秀团队的规模控制在3-8人,以专业(方向)为单位申报优秀团队的规模控制在8-12人。

2.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先进的教育思想,理解并积极落实学校的办学理念,长期致力于本团队建设,坚持在教学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优秀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名带头人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坚持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有强烈的教学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性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过国家或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等;

(2)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关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论文;

(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4)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省级优秀教材以及校级重点教材编写任务;主持编写的教材使用效果好。

5.教书育人。团队教书育人效果明显,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有好的典型,无师德方面的投诉。

三、申报与评选

1.学院推荐:校级教学团队的申报采取团队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需填写《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并上交相关佐证材料。

2.学校评审:学校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建设与管理

1.本科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后,要根据本团队申报表中的有关建设要求进行建设,学校对本科教学团队的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要限期整改;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将取消建设资格,

2.在校级本科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本科教学团队,获得省级教学团队称号的给予2000元的奖励,获得国家级教学团队称号的给予5000元奖励;同时予以一定建设经费。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六、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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