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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外国语大学教学例会制度实施办法
2016-04-11 15:21  

一、教学例会是研究和布置与教学有关 的例行会议,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一种形式。例会一般由教务处处长主持。

二、参加教学例会的人员包括: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教务处全部工作人员;各学院的院长、系部主任、助理、秘书及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酌情请其他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

三、教学例会一般每学期召开2—3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具体开会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负责通知。

四、教学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的相关信息。

2、讨论、研究学校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方案、规定、实施办法等。

3、布置、总结学校的教学工作,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4、反馈督导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各教学部门的教学工作信息、教学工作情况,了解学校教学工作动态。

5、分析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具体措施。

6、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事宜。

五、每次教学例会的内容,由教务处提前一周提交主管校长,主管校长同意后,向学校办公室报告。教务处及相关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

六、教学例会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各单位应按时参加,会后要认真传达、贯彻落实。

七、教学例会的内容反映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内涵和管理过程,每次会议教务处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作为教学档案存档。

八、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制定出本部门的教学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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