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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外国语大学外籍教师教学管理办法
2016-04-11 15:25  

为了加强外教管理,优化外教资源的利用,做好外教资源与国内教师资源的互补,切实提高外教的教学质量。

一、加强外籍教师的岗前培训力度

1.外教的岗前培训由外事处、教务处和各学院来共同完成。

2.外事处负责制定外教培训大纲,并重点负责学年初外教上岗前的培训工作,要保障培训力度和培训效果。

3.教务处要把学校对外教在教学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逐一向外教明确。

4.各学院在外事处组织的岗前培训的基础上,以自己部门为单位进一步组织外教的培训工作,让外教尽早了解所在工作单位的情况,并向外教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各阶段教学上的要求。

二、对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

1.每个新学年开始,教务处和外事处将会对新入校的外教进行了解“华外”和了解我校教学要求等方面的培训。

2.外教教学管理应由所在学院负责。外事处要对承担不同学院课程的外教明确其归属,要依据外教合同规定的工作量,对外教的使用做出合理安排。

3.教务处由一人负责全校外教教学管理工作, 每学期采取不同形式,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外教座谈会。各学院除有一名领导全面负责外教教学工作外,要按外教所讲课程性质,把他们安排在相关教研室或集体备课组,参加教学研讨活动,由教研室主任或集体备课组组织负责管理。不能落实到教研室或集体备课组的外教应由所在学院领导直接管理指导。学院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提高外教教学质量的责任。

4.关于外教使用的教材,学校不做统一要求。学院要结合各自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实际,认真选择和适时更换学生的教材。对于个别小语种选不到合适教材的课程,相关学院要帮助任课外教制定教学计划和收集相关教学内容,并做好跟踪指导。

5.在外教的教学管理上,不仅要有必要的人文关怀,更要帮助和指导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认识和了解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学生情况要进一步明确对他们的要求。

6.相关学院要对外教期末考试出题、考试过程、成绩评定等进行指导和监督。原则上,外教讲授课程的考试、考查的安排应集中在每学期的最后4个课时进行,不经允许,不得擅自提前进行(注:外教合同规定的离校时间寒假为1月15日、暑假为7月15日)。

7.外教所讲课程期末考试结束后,要按时上交期末学生考试成绩单、教材、教辅材料等全部教学资料。在确认外教教学资料和成绩单全部交清后,各学院负责人要在外事处提供的外教离校申请单上签字。

8.教务处和外事处将共同研究制定外教奖惩制度,调动外教的工作积极性。开展外教教学质量评比活动,对教学质量好的外教进行奖励。另外,对出现教学事故的外教进行纪律处罚;对工作不认真,教学质量差的外教及时予以解聘。

三、对外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

1.学院领导、所在教研室主任和集体备课组组长要经常听课,跟踪指导。

2.学院要认真听取学生和教师对外教教学的评价和意见反馈,定期进行教学检查。

3.学校和学院要有计划地组织外教进行教学座谈。

4.学期初,各学院要认真与外教沟通,共同制定好外教的学期工作计划(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课程表等),并在实施中监督教学运行情况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各学院需要求外教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制定教学日历,并严格执行;认真备课,科学、合理地使用好教材,适当补充教学内容,努力提高课堂效率。外教有义务对主讲课程的教材的选用或编写提出自己的看法;并应主动与学生沟通,征求他们对老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5.相关学院要指导学生如何更好地利用外教资源,依靠学生的力量进一步调动外教的工作积极性;

6.学院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外教的观摩教学,并认真吸取外教的先进、合理、实用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做到资源共享。

7.相关学院要在学期末对每一位外教的教学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书面材料,作为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同时将其交给教务处和外事处存档备案。

8.学校允许工作表现突出的外教参加校内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的评比,奖励先进,肯定成绩,并推荐到省里参加优秀外国专家的评选,发挥榜样作用。

四、加强对外籍教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1.外教的合同工作量为20(16+4)课时。其中的4课时原则上只用于开展包括口语角、俱乐部、专业社团、地球村等活动在内的第二课堂活动。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的需要,充分利用地球村和其他语言实践平台,调动和发挥外教的作用。要和外教共同研究制定该学期的口语角、俱乐部、专业社团、地球村等活动计划。

2.各学院要加强外教在组织第二课堂活动工作的管理,做好相应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使外教明确工作目标、优化活动内容,以确保第二课堂活动质量;同时在营造外语氛围方面,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3.各学院要随时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每月25日前把当月的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填写表格,交给外事处和教务处各一份。

4.各学院要求外教认真遵守学校和所在学院的相关规定,参加学院教研室组织的相关教学活动,比如学院工作会议、研讨会等。

5.每学期外事处要向科研处或中西文化研究中心推荐一至二名资质背景较好,在某一领域有专长的外教,为学生做专题讲座。

6.各学院可综合考虑外教的条件和水平,选择合适的外教承担教材编写或学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7.学生处和团委在组织如“文化艺术节”这样全校范围活动的时候,应尽量和各学院协调好,充分发挥好外教在活动中的作用。对于有些活动,可发动学生直接聘请外教担任比赛的评委或指导教师。

8.外事处要继续发挥外教智囊团的作用,每学年推荐三至五名外教组成智囊团,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收集合理化建议。

9.外事处和各学院要鼓励外教为学校地球村的软硬件建设献计献策,并鼓励他们提供资料和实物。

10.各学院要利用外教假期回国的机会,为本单位收集教学资料或提供有价值的最新国外教育教学信息,为本单位的建设做贡献。

11.外事处要积极挖掘现有的外教资源,宣传我校,并以他们为媒介,和国外大学建立联系,为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辟新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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