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有效使用教室资源,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校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的需要和课程的安排每学期开学前对全校所有教室进行统一调配。
二、分配给各院、系、部使用的教室自行管理,只能用于教学,不得改作它用。如确需改作它用,须经教务处批准。
三、排课时,各院、系、部应首先使用分配给本单位的教室,如出现短缺,由教务处进行调剂。
四、学校的教学活动应在课程表上注明的教室和时间内进行。补课、串课、辅导等临时教学活动需要的教室,由教学秘书根据本单位管理的教室情况自行安排。如出现教室短缺,由教学秘书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根据教室的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五、在保证教学和本单位学生自习的前提下,校内单位可以借用非本单位管理的教室开展学术活动、召开会议和组织学生活动。凡此情况均由借用单位与教室管理单位联系,协调解决。
六、学校教室一般不借给校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用教室,经学校批准后,由校内联系单位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
七、学校分配给各院、系、部使用的教室由各院、系、部负责管理,其它教室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学校阶梯教室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清扫,按规定的时间开放。各院、系、部上课前应检查粉笔、板擦是否齐全,桌椅、黑板、门窗、照明、电源插座、讲台等设备是否完好,并及时报修和补充。
八、教室使用人员要注意维护教学设施,爱护教学设备,保持室内卫生。一般情况下,不得挪动教室内的桌椅,如确实需要挪动,应与有关院、系、部联系,使用完毕后将桌椅还原,以确保后续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对损坏教室设施者,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九、建立卫生责任制,保持教室整洁。值日生负责清扫教室,课前擦净黑板,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
十、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喧哗,上课、自习时间不得在教室内随便走动和打闹。上课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便出入教室,严禁敲门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