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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外国语大学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2016-04-11 15:41  

为确保我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一、监控依据

我校制定的《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是主要的监控依据。

二、监控内容

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教学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2、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

3、考试考查及学籍管理

4、毕业论文

三、监控机构

我校教学质量监控机构由校(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学院和学生班级教学信息员三级组成,以学院为主,实行分工负责制。

四、监控制度

1、定期报告制。主要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开学初教师上班之日至开学第一周对教学准备和课堂教学情况的检查,第二阶段是期中教学检查,第三阶段是期末考试考查工作检查。检查结果各学院以书面形式简明扼要地报教务处,教务处随机抽查,并由教务处汇总后通报全校。

2、教学工作评估制。教务处主持对课程建设、毕业论文工作等进行评估,并组织评选优秀教研室、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各种教学评优活动。

3、监控责任制。按逐级负责、分工协作原则,对监控主体该做未做好而对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务处或学院应查明情况,分析原因,判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五、监控网络

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和处理按各学院和学生班级教学信息员——校教学督导组——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走向,采取自下而上,分流归口,各行其责,分级处理,重大问题一步到位的办法。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学生参与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工作。对教学单位存在的问题,一经教务处提出改进意见,教学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改进,并将改进情况报教务处。

六、监控职责

1.培养方案

(1)监控点:教学培养方案的执行。

(2)监控依据:教学培养方案、教历表、教学任务书、课程表和教学日历。

(3)监控职责划分:

① 教务处

教务处在开学第一周,深入学院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执行课表情况;期中按校历表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学时间安排,抽查执行培养方案情况;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时,教务处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学计划进程表,并了解培养方案变动情况。

② 学院

开学前两天检查各教研室的教学准备情况,收集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历表;期中检查任课教师执行培养方案情况,检查教师调、串课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4)各学生班级教学信息员注意收集同学有关培养方案实施的意见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2.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

(1)监控点:教师教学态度、内容、方法、手段和教书育人、教学条件和教学秩序。

(2)监控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教师行为规范》、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表。

(3)监控职责划分:

① 学校

学校领导有计划、有目的地深入课堂和实验室听课。

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督导人员每周听课至少2学时。

教务处经常深入各学院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② 学院

学院领导应有计划地抽查教师的教案和学生的作业。

学院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地深入课堂,掌握教学情况,及时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学生辅导员应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检查学生上课状态,保证教学秩序良好。

教研室每学期按计划检查教学进度及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分析研究教学中的有关问题,并坚持教师相互间的听课制度。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注意收集同学们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并及时报给院、系和教务处。

3.毕业论文

(1)监控点:课题选择、师资配备、教师指导、答辩工作、学生表现、论文成果。

(2)监控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教师行为规范》、《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手册》。

(3)监控职责划分:

① 学校

教务处在毕业论文撰写开始前一个学期的第11周内,完成对各教学单位所报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查、督促各院、系做好开题报告;在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进行过程中,深入各教学单位及时了解情况,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对毕业论文撰写过程进行抽查和指导,并全面协调和检查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② 学院

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在毕业论文撰写开始前一个学期的第10周内完成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及时组织开题报告,加强过程管理和中期检查,对答辩小组给定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进行审核,并认真做好归档和总结工作。

各教研室应及时了解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能解决的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汇报给学院、系或教务处,使问题得以妥善处理。

学生教学信息员注意收集同学对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意见并及时报学院和教务处。

4.考试考查和学籍管理

(1)监控点:试卷质量、考场环境、考风考纪、成绩评定、学籍管理。

(2)监控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制度》、《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3)监控职责划分:

① 学校

教务处对期末考试和较大规模的统考组织考场巡视。

② 学院

对试卷制作质量和保密工作负全责;巡视和检查本单位学生考场并及时处理非正常现象。

教研室审定试题和考试方式,评议课程考试成绩分布。

教师及时将考试成绩报送给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及时做好学生成绩记载工作并在期末向院长提交学生的学籍处理意见。

各学院院长在期末做好学生学籍处理工作,并在下学期开学初将处理结果报教务处。

学生教学信息员注意收集同学们对考试工作的意见并及时上报给学院和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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