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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外国语大学学分制重修管理办法(试行)
2016-04-11 15:46  

为加强和规范重修的管理,现就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 重修课程的范围

1. 学校只受理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标准学制年限+两年)的重修申请。

2. 因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一学期教学时数四分之一者、缺少或未完成实践等教学环节者不允许参加考试,只能通过重修获得学分。

3. 因严重违反考试纪律且考核成绩未及格或者作弊受到处分的学生,可申请重修该课程。

4. 学生申请课程的重修学习如果擅自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仍不合格,须再次申请重修,重修课程不设补考。

5. 总评成绩70分以下(不含70分)60分以上(含60分)或绩点低于2.0(不含2.0)的学生可申请不满意重修。一门课程仅允许在一年内进行一次不满意重修申请。

6. 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期不可申请重修。

二、 重修课程的申请

1. 学生在开学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申请参加本学期课程的重修(重修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

2. 学生本人填写并由学院进行审核,审核后统一将本单位所有学生重修申请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备案。

3. 重修申请应在开学两周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4. 参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和毕业实习的学生需返校后统一办理重修手续,外出实习期间应自学需重修课程。

5. 应届毕业生在第八(十)学期不能申请课程重修。

三、 重修课程的编班及收费

4.为整合学校资源,提高重修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对重修课程统一编班。统一编班时间不受课程开设学期限制,在达到人数标准的前提下可按学期滚动开班,学生凭计财处缴费收据申请编班学习。

5.同一门课程原则上10人及以上学生申请重修可以单独开班授课,10人以下组织学生跟班学习,跟班学习只能安排在课程开设学期进行。

6.单独开班课程根据学分不同决定周课时和教学周数,原则上重修单独开班总课时为该课程总课时的一半即可。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四晚或周六全天,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7.单独开班学生公共必修类重修课程每学分收费100元,专业必修类每学分收费150元。跟班学习学生比照单独开班学生重修费减半。选修类课程不及格学生重选每学分需缴纳重选学费50元。

四、 重修课程的考核

1. 学生申请课程重修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只享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机会。

2. 办理跟班重修的学生生应按时参加期末考试,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可于考试前两周办理缓考手续(教学秘书处领取申请表→教务处审批→获准后参加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

3. 重修课程成绩为平时成绩与期末卷面成绩的总和,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的比例依据课程性质而定。

4. 单独开班学生统一在重修教学最后一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跟班重修的学生期末考试周期间跟班考试(不按指定考场参加考核,所修课程成绩无效)。

5. 重修考试单独命题,考试标准与期末统一考试要求一致。

五、重修成绩的管理

(4) 考核结束后授课教师网上录入(填写)学生成绩,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签字后交教务处。

(5) 重修成绩按照考核成绩和完成时间记载,并依次注明“重修1”、“ 重修2”等字样,所获得的学分纳入学生当学期的学分统计。

(6) 经重修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按照实际获得分数记载,并获取学分及学分绩点。

、此办法由教务处和计财处共同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所有与本办法不一致文件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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