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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以学生为中心”课程教学改革的通知
2016-04-12 11:34  

各学院:

2016年为我校学风建设年,为扎实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真正树立起“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理念,引导教师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与学习成果,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实行“以学生为中心”课程教学改革推动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1)。现将本推动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学期,英语组的评审工作由高翻学院负责,经管组的评审工作由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负责。其它组由各自学院自行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双语学院相关小语种参与东、西方语学院评审。

二、负责评审工作的相关各学院(包括自行组织评审的学院)应于期初三周内完成以下评审工作:

1.通知组内成员,上报参与课程教学改革的教师(或课程组)及改革课程名称。

2.根据上报的课程改革数量,组建评审组,评审组数量及评审流程由负责学院自行决定。

3.确定进行说课评审的时间及地点,及时通知申报成员。同时,将说课评审的时间、地点及时上报教务处。

4.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做好评审结果的汇总工作。

5.根据评审组意见,确定进行课程教学改革的课程及教师或课程组名单,同时,从通过申报的名单中按20%的比例推荐为校级项目,并将评审结果(包括校、院两级)于3月18日下班前上报至教务处杨慧老师处。

6.评审结果公布一周内(3月25日前),各学院确定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的听课教师(具体要求见《实施方案》),由负责评审工作的学院进行汇总后上报至教务处。教务处将对全体听课教师进行统一指导(具体时间、地点见周计划)。

学校希望各学院能够认真组织教师参与本次课程教学改革计划,并做好相关课程教学改革的后续指导和督查工作。

附件1:“以学生为中心”课程教学改革推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2:说课评分参考标准

附件3:“以学生为中心”课程教学改革立项汇总表

附件4:成果汇报评分参考标准

附件5:《“以学生为中心”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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