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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以学生为中心”课程教学改革的相关通知
2016-09-13 12:44  

各学院:

本学期,我校将组织进行新一轮“以学生为中心”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结合上学期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学期特对本次课程教学改革提出如下要求:

一、课程申报的基本原则

1.全面铺开原则。 进行“以学生为中心”课程教学改革的目的之一是为审核评估进行练兵活动,因此,各专业负责人应在四个学期内的课程教学改革中合理安排各门课程及授课教师,以便能在审核评估前将大部分教师,特别是教学经验不足的教师,经过一轮“以学生为中心”的教改思路引领,完成从教学思路到教学实践上的转变,真正将“以学生为中心”贯彻到每一门课程中。

2.避免重复原则。已经申报过的同一门课程的同一课程组或教师不允许再进行申报同一门课程。建议按照第一轮课程教学改革思路继续完成教学改革的实践及成果汇总。

3.课程组优先原则。建议语言类基础课,如基础德语课等,均以课程组的形式进行申报,以保证课程教学改革的系统性和相对一致性。同时,能够发挥课程组教学改革的辐射性作用,带动更多的教师和课程进行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4.专业核心课优先原则。“以学生为中心”课程教学改革申报以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为重点。以点带面,实现课程的全面覆盖。

二、本学期课程教学改革相关调整

1.说课申报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PPT说课申报及成果汇报的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说课申报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立项课程组(教师)及听课人员进行培训。

4.对于正式通过评审的课程改革计划项目,教务处将确定听课教师,以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课程评价。每门课程安排听课教师1人,听课次数为2次,访谈学生1次。同时,学校组织学生在学期中进行两次网上课程评价。

5.本学期学校不再选出校级、院级项目,而以最后的总评成绩将申报课程组(教师)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和合格的奖励奖金分别为2000元、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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