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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6-05-11 13:16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积极扶植、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继续贯彻“求新务实,突出重点,提高内涵,抓出质量”的立项原则,遴选一批重点研究解决我校文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要着重解决影响教学改革与发展、质量提高的难点问题,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

二、申报范围

1.各学院、职能处室、中心、研究院等单位均可申报。

2.在研校级课题均可申报本次省级课题立项。

3.项目必须是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方面的研究内容,课题名称可参考本次申报提供的教学研究课题参考指南(见附件1),也可自行拟定研究题目。各单位要认真把关审核,申报的题目原则上不能与同一单位承担的前两期教改课题重复。

4.申报课题主持人应完成所主持的课题的结项验收工作,否则本次立项将不予考虑。

三、申报形式

申报工作要按《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申报推荐课题原则上以学校教师为主进行,鼓励与不同高校或省级以上学术团体或合作单位采取强强组合、联合攻关方式申报具有重大意义、富有鲜明特色和较强预期推广价值的教改项目。

四、具体要求

1.为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要求课题主持人要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较强教学研究能力的人员;同一人主持研究的课题只能是1项,主持和参与研究的课题总数不能超过3项(含在研课题);同一个课题主持和参与研究人员总数限定在7人以内。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校内教改立项的申报和遴选,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实施特色选项和重点突破。确定为校级教改立项的课题可以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3.各单位于2016年5月18日(周三)下班前,将推荐课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见附件3)和申请书(一式六份,见附件2,其中至少包含一份原件)报到教务处,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16省级教研课题立项附件(1-3).zip

附件1: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立项申报书

附件3:课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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