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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录取资格复核和学籍注册的通知
2016-05-05 10:20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校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一、 入学资格复查

(一)新生纸质档案收集阶段

2015级新生于9月22日之前将高考档案提交给学院辅导员老师,部分省份实行电子档案,可由学院与我校招生办陆老师取得联系获得学生档案。

(二)在校复查阶段

复核内容包括:

1.依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信息,认真核对每位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包括入学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获得高考加分资格的学生)等证件材料;

2.利用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中的考生照片与新生本人进行对照;

3.利用新生档案中高考报名、体检及党团关系等材料中所载信息、照片与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信息和新生本人逐一核对。

(三)结果汇总、上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复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后,于9月25日前报教务处。对复查中发现的疑点,各学院应汇总相关材料并填写《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报教务处。

二、新生电子学籍注册

各单位将教务处提供的2015级学生信息电子表格内容中的班级名称和学籍状态补充完整后,打印,交给2015级学生确认签字,校对信息待教育部下发数据后统一发放。其中学籍状态一栏在校学习的学生填为注册学籍,未报到入学的学生填放弃入学资格,因病、事等原因不能及时入学的学生填为保留入学资格,入学就读几天退学的填写为退学。

三、投诉及违规处理

各学院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违规人员将严肃处理。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431-84565022。

附件: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

教务处

201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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