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管理文件  专业建设  教学建设  学籍管理  教务管理  实践教学  合作教育  文件下载  教学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学籍管理>>转专业>>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14级本科生择优选拔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6-05-05 10:18  

各单位:

为继续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为学生个性化培养创造条件,扩大学生对专业选择的自主权,切实保证有特长的优秀学生转到新专业以更大地发挥潜能,学校将开展本科学生择优选拔转专业工作。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现对2014级本科生择优选拔转专业有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择优选拔转专业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原则是学校开展工作的宗旨。

二、组织领导

学校择优选拔转专业工作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由教务处承担具体工作,负责全校择优选拔转专业工作。监督小组由学校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面试选拔的规范性进行监督。

各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专业带头人参与,负责组织本学院拟接收学生的专业学习能力和转专业面试的综合考核,学院领导小组组成报教务处备案。

三、组织报名工作

(一)学院制定接收计划

本专业同年级人数少于60(含60)人,控制在2%以内;本专业同年级人数大于60人,控制在3%以内,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足1的以1计算除特殊专业外,各专业都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比例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以学院为单位填报“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择优选拔转专业接收计划表”,报校级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全校学生公布。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符合《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由学院审查后,统一报至教务处审核。

1. 按要求完成一年级所在专业第一学期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2.在校期间无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若拟转入专业招生有特殊要求,学生还必须满足其要求。

4.每名学生可申请一个专业志愿的择优选拔考试,认真填报“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四、考核及录取方式

(一)笔试组织及考试科目

择优选拔转专业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分全校初试和各专业复试。初试科目为大学英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依照接收专业分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外语专业组)和大学英语水平测试(非外语专业组)两种试卷类型,均由学校统一命题,以大一所学知识为主,复习范围及参考资料参看择优选拔转专业计划表。复试形式由学院自行选择面试或笔试。

(二)笔试分数线及推荐比例

本次转专业考试以大学英语笔试成绩作为转入的选拔依据  ,转出比例与转入比例保持一致。考试成绩评定结束后,学校在校园网上公布各专业大学英语最低面试控制线,以各专业接收名额1:3的比例向有关专业提出建议人选。

(三)学院考核程序

接收学院依据专业特色制定择优选拔转专业接收原则和考评标准,于7月20日前上报学校备案。择优选拔转专业领导小组组织对建议人选面试或笔试,面试或笔试时注重考察学生学习新专业的潜在能力和特殊专长,面试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有序评定。学院按照接收计划和综合推荐成绩最终确定拟录取人选,报校择优选拔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公布。

五、择优选拔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7月10日前各学院上报各专业录取计划(附件1)。

(二)7月14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各专业计划、招生要求和学院录取考核方式。

(三)7月14日至18日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学生填报《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各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收取转专业测试费100元/人,汇总,计财处审核后报教务处。

(四)8月29日学校组织择优选拔转专业笔试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将在校园网上公布。

(五)9月4日在校园网上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单科与总分面试最低控制线和各专业建议人选名单。

(六)9月9日前各学院组织择优选拔转专业领导小组面试,确定拟录取人选。面试前将时间、地点提前两天上报教务处。9月9日下班前上报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通过审核后网上公示。

(七)9月15日转专业公示期结束,学生到新专业学习。转专业学籍变动由学校统一办理,相关事宜届时见学校通知。

为保证本次考试选拔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遵照以上工作程序安排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联系部门:教务处,电话:84565022

 

附件:

1.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择优选拔转专业接收计划表

2.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3.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转专业报名信息汇总

 

 

 

 

 

 

 

         教务处

版权所有:吉林外国语大学   制作:信息技术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邮编:130117 联系电话:0431-8456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