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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双学位招生简章
2016-06-30 10:32  

双学士学位教育是指具有我校注册学籍的在校本科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自愿跨学科门类申请学习另一个双学位专业,经学校审批,完成双学位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可获得该双学位专业的学士学位。为加快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现将2016年度国际经济与贸易双学位具体招生工作安排介绍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规模

1.按照《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招生范围为我校四年制专业的2015和2014级学生及五年制专业的2013、2014和2015级学生(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学生除外)。

2.2016年计划招生120人。

二、学籍及学位

1.学制:两年。

2.学籍在吉林省教育厅研究生与学位认证中心进行备案。

3.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国家学位信息平台可查)。

三、招生条件

1.注册学籍的在校本科生,

2.无考试作弊处分记录。

3.学有余力,报名时主修专业无挂科且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含2.0)。

四、学分及收费

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学位总计55学分。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学位学费按学分收费,每学分220元,按学年收费,原2015年入学的双学位学生从2016年9月开始对剩下未修学分实行学分收费。

五、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至7月20日。

六、报名程序

1.2016年6月30日至7月10日为双学位招生宣传周。

2.2016年7月1日至7月20日为双学位招生报名时间。拟报名学生可到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处下载“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双学位报名申请表”,填写完毕之后,报送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审核成绩,资格审核通过之后到计财处缴纳双学位录取考试报名费,经计财处确认后,  将表格交至综合楼311室教务处。

3.2016年7月21日至7月25日教务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复审。

4.2016年8月31日开始由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组织教学。教学时间主要为业余时间,如周一至周四晚上9-12节或周六半天。

八、招生咨询方式

教务处:0431-84565022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0431-8456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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