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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2019-05-28 08:20  

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教学档案对指导和管理教学、推动教学改革起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务处及各院、系、部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教学档案,并加强管理。

一、教学档案归档内容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文件;

2.学校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等;

3.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育教学立项等有关材料;

4.教学质量监控材料和教学信息(文字与音像教材、CAI课件等);

5.全部教学环节、教学运行相关材料(各类课程计划、各学期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表、串、代、停课审批表、教师工作量与酬金发放表);

6.教师及学生各类竞赛活动材料,各类检查、评估的记录与总结;

7.招生材料、学生名册、学生成绩单、学籍变动批件(升留级、休学、复学、退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转专业、学生意外事故)等;

8.其他教学与教学管理文件。

二、教学档案管理规范

为了便于管理与保存及方便查找,特规范如下:

1.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规范(见附件一);

2.院、系、部教学档案管理规范(见附件二)。

三、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将教学档案归档落实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要把教学档案装入正规的档案盒中保存,有专人负责归档,专柜保管。

2.档案应按学年和内容、性质、特点装订后按次序存放。

3.按学校的规定,定期将有关的材料交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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