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和国家级立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我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和研究性学习教学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我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探索建立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的机制。
二、计划内容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科研处、招生择业处、校团委等部门根据上述项目类型,提供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各学院要按照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项目的管理办法》(见附件1),参考项目指南(见附件2),组织学生进行申报,要给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覆盖本院的各个学科专业。
参与计划的学生以个人或团队(每个团队3-5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即填写《申请书》(附件3),各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自行对学生项目进行初审,按照申报限额向学校报送材料。
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院申报项目数至少10项以上,不足1000人的学院申报项目至少5项以上,并在推荐汇总表(附件4)中排好序。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2016年4月20日下班前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一份纸版、三份申请书交给教务处杨慧老师。相应的电子版各院自行存档。按照《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教务处负责统一部署,将项目汇总后按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等三个类别分别提交科研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等三个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推荐名额。
各类项目负责部门和联系人如下,如对立项有相关问题请致电咨询。
项目类型
| 负责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创新训练
| 科研处
| 郭洋
| 5031
|
创业训练
| 校团委
| 王尊
| 5045
|
创业实践
| 招生就业处
| 肖北
| 5246
|
其他相关问题的咨询请致电教务处王丹老师,电话:5198
附件:
1.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项目的管理办法
2.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项目申报指南
3.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4.2016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以上所有附件请在教务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文件名称:华桥外院2016省级大创立项申报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