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2019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一、成立学校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俊峰
副组长:苗 晶 禚军
成 员:尹秀丽 陈存军 刘长申 王志国 周淑娟 刘建华 孙丽辉
关四平 林永柏
二、实习时间安排
2019年1月2日至5月3日(累计17周,含春节,春节休假时间为2019年2月4日至2月10日),实习周数为16周。
三、实习方式
鼓励组织集中实习,逐步提升集中实习比例。
四、实习工作任务
(一)落实实习单位
各学院在安排实习单位时,要优先考虑与专业面向紧密结合并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实习基地;要充分发挥已签约实习基地的作用,组织好集中实习。
各学院要发掘以往实习反馈中愿意与学校继续合作的实习单位,开辟实习就业基地;使所有学生都能够找到合适的实习单位、选择合适的实习、实践项目。
各学院在1月8日前将学生实习单位统计表和落实基本情况统计数据(附件4,附件5,附件6中的毕业生人数、单位落实数、专业对口人数、与就业结合人数)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统计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给教务处左玉玲(邮箱:1911408042@qq.com),并做好对学生实习的跟踪和管理。
(二)修订实习大纲
各专业要在总结以往毕业实习工作基础上,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认真修订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务求符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发展定位。内容包括:1.实习目的;2.实习内容;3.实习方式;4.实习要求;5.实习程序与时间安排;6.实习质量标准;7.实习成绩评定办法。修改后的大纲要挂到本学院的网站上。
(三)制订实习工作计划
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学校实习工作计划总体要求,制订本学院毕业实习工作计划。计划要全面反映实习对象、人数、安排的每个环节及具体要求和措施,要合理科学、富有实效、具有可操作性。各学院要在12月17日前将实习大纲(电子版、纸质版)以及附件3:指导教师与学生对应名单报教务处王尊老师(联系电话:84565024)。
(四)落实实习各环节工作
1.选派有经验、负责任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2.做好实习动员工作,讲明要求,明确任务;3.做好毕业实习的跟踪指导,加强过程管理;4.完善考核办法,注重效果考核;5.做好交流、总结和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建议各学院在总结中做好毕业实习地点分布、不同方式实习学生比例统计,并与历年数据进行分析比较。
相关材料及工作上报和完成时间:
1.各学院毕业实习中期总结(2019年3月12日前)。
2.各学院组织的优秀实习报告大会发言电子版材料(2019年5月17日前,将在院报和网络上进行宣传和交流)。
3.各学院实习工作总结及各项数据统计汇总表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填写。(2019年5月22日前)。
4.各学院筛选的优秀毕业实习报告(2019年6月5日前,按照毕业生3%的比例,按照报告选集文体修改后提交电子版给左老师,学校将编辑成册)。
5.各学院毕业实习材料归档工作(2019年7月暑假前)。
所有毕业实习材料学院都要完整保留一份纸质和电子版;还要保留优秀毕业实习电子版报告。上报教务处的纸质材料,院长签字和单位公章要齐全。
五、实习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学院要建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实践教学的副院长或助理、学工办主任为副组长,教学秘书、毕业班辅导员为成员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实习各环节工作。要在总结往届毕业实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找出问题,制定具体调整和完善的措施。切实做到认真组织、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落实到位。
2.做好动员,抓好安全
各学院要提前组织召开毕业生实习动员大会,做好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2019届学生毕业实习须知”,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具体实习内容和要求。要重点宣布实习纪律,并特别强调学生安全问题,防止意外事故发生(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
3.加强监控、做好指导
学院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地到实习基地了解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实习学生相对集中的区域或单位检查和巡回指导(所有安排要体现在实习计划中),将检查情况以《毕业实习现场考察情况登记表》形式上报教务处(与毕业实习总结一同上报)。
各学院要研究加强实习指导工作的措施,要结合实习指导教师假期深入企业调研、实践活动,加强对毕业生现场实习指导。指导教师要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实习学生保持联系,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学生加强专业指导、心理指导和就业指导,切实加强毕业实习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
4.关心学生,保证安全
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各学院在毕业实习期间要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注意及时疏导;经常提醒学生注意防控各类传染疾病,如发生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5.加强管理,健全手续
分散实习由学院开具介绍信(教务处制定统一模版)。学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和毕业论文选题方向来选择、联系实习单位。
六、实习成绩的评定和考核
毕业实习要保证学校规定的16周时间,由于生病、考研、专八考试或其他原因不能保证实习时间的,须履行请假手续,但毕业实习不得少于15周,否则不能获得实习成绩,要求与下一届学生同时重新实习。病、事假超过一周(含一周)及以上的,要有单位批准的假条,病假要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实习结束后要求将单位批准的假条和诊断书上交给学院作为考核的依据。各学院要严格检查学生毕业实习记录的有效时间,切实加强对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考核内容和质量标准,根据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学生毕业实习记录的连续性及真实性、实习报告内容和学生实习的具体表现等,综合评定实习成绩。各项分数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习成绩要填写在《毕业实习鉴定表》的“学院意见”一栏中。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成绩及格及以上者可获得相应的6学分。获得优秀成绩,实习时间必须达到16周以上;实习整体优秀率必须严格控制在实习总人数的10%以内。
七、相关附件材料:
(一)学生材料
附件1:2019届学生毕业实习须知
附件2:《毕业实习记录表》
附件3:《毕业实习鉴定表》
附件4:《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报告表》
附件5:《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6:《学生实习介绍信》模板(学院需加盖公章)
(二)学院材料
附件1:毕业实习现场考察情况登记表
附件2: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
附件3:2019届毕业实习指导教师与学生对应名单
附件4:学生实习单位统计表
附件5:签约基地(含拟签约)单位使用情况表
附件6:2019届学生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
附件7: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9届学生毕业实习情况登记表
附件8:实习报告会统计表
注:上述表格可到教务处网页下载电子版。
教务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