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工作,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强化全省高校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外实习实训自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
实习实训是我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人才培养过程中贯穿始终、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主要方法和手段,是巩固学科知识、训练科研素养、培养理论联系实际作风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必由之路,各专业要高度重视实习实训工作,加强对实习实训工作的设计与管理。
二、自查范围
专业实习、毕业实习、顶岗实习等。
三、自查工作内容
1. 学生实习实训单位、实习内容及生活等基本情况。
2. 学生实习过程中所面临的困惑与困难。
3. 学生实习与专业契合程度。
4. 学生安全保障的基本情况。
5. 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岗位实习指导情况(含现场指导)。
6. 学生实习管理过程中经验与不足等。
四、自查工作要求
1. 成立实习实训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牵头的是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把实习实训自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建立实习实训工作汇报机制,及时了解实习实训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2. 自查时间
5月28日至6月7日
3. 撰写实习实训自查工作总结
各学院针对本学院相关专业学生实习实训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并于6月7日前上交给教务处左老师。文件名称为“XX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工作自查报告”。
教务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