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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2022-12-09 15:47  

 


各学院:


专业实习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保障我校专业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3年度本科生专业实习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形式

专业实习包括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实习、见习、研习等,实习形式主要包括集中实习、分散实习。专业实习要求以集中实习为主。

1.集中实习:以学生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的实习活动。

2.分散实习:由学生按学院分散实习要求自主申请,经接收单位同意、家长认可、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分散实习。

各学院应以实习为契机,大力建设一批行业知名度高、规模大、实力强的实习基地,不断提高集中实习比例,充分满足专业实践教学需要。

二、工作安排

1.做好实习准备。学院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修订专业实习大纲,制定特色过程管理文件,同时做好实习基地接洽、实习基地协议签署,以及实习经费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

2.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学院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组织各系制定专业实习工作计划,确保实习工作有序开展。

3.安排指导教师。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对专业实践环节较熟悉、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校外实习学生数不低于15人,每个自然班安排指导教师数不超过2人。

4.做好实习动员。学院要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实习前的动员工作,明确实习目的、实习任务和实习要求,强调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等工作。

5.加强分散实习审批管理。学院应明确分散实习条件和要求,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学院接到实习单位接收证明及家长意见后,审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学生前往实习。

6.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学院作为专业实习和实习基地建设的主体,要切实加强毕业实习教学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确保实习质量。

7.做好实习数据报送。实习期间,学院要做好学生实习数据统计,并于实习结束2周内按要求将实习数据报送至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https://sx.chsi.com.cn/)。

三、实习考核与总结

1.实习考核。学院根据专业实习大纲中的专业实习质量标准及成绩评定办法,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实习成绩要求录入教务系统。

2.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学院要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活动,听取指导教师及学生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形成实习总结报告。

3.材料归档。各学院要做好各项实习资料的归档工作,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检查。

四、实习经费

1.经费预算。学院要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开支”的原则,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工作,报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2.经费报销。实习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学院统一申报教师指导费,申报时需提供教师指导记录、现场指导照片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批后发放指导费。

3.其它说明。教师到实习基地(长春市外)看望或指导学生实习,应提前2周提出申请,经校院两级批准后按相关规定报销费用。

五、其它要求

1.学院领导和实习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专业实习工作,加强实习全过程管理,准确掌握学生实习情况,防止出现“管理盲区”。在实习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2.学院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学生提供学院、指导教师联系方式,保证信息畅通,确保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有序、高效处理。

3.实习期间,各学院应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六、材料报送

1.专业实习大纲、专业实习工作方案、专业实习过程管理文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材料,要求于实习前2周报送教务处;专业实习经费预算要求实习前1个月报送教务处。

2.学院专业实习工作总结要求实习结束后3周内(假期结束的实习可顺延至下一学期初)报送教务处。

 

附件:

1.专业实习大纲

2.专业实习计划

3.学生专业实习手册(参考模板)

4.分散实习申请表

5.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参考模板)

6.教师实地指导工作记录表

7.专业实习经费预算表

8.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实习监管数据统计表

注:上述表格可到教务处网页下载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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