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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生为中心”课程教学改革推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2016-04-12 11:36  

教学改革 加入时间:2016-4-12 11:36:03 来源: 访问量:574

为深入落实《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实施“以学生为中心” 课程教学改革推动计划,为保证计划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学创新思想为指导,从我校实际出发,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以改进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我校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实施目的

1.引导教师统一教学理念,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果,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批判性思维,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以有效的教,促进高效的学,逐步形成具有华外特色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掌握方法,获取知识,提高学习能力。

2.以迎接审核评估为动力,开展课堂教学练兵活动。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通过学习、展示、交流、合作、拓展等策略,促进教师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反思等能力的持续提高,全面提高我校课程教学质量。

三、实施范围

1.在我校从事本科教学的教师及课程组均可申报本课程教学改革计划项目。教师个人或课程组均可申报。鼓励外籍教师和兼职教师参与。

2.为了保证教学改革的质量,同一名教师或课程组在一个学期内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不可多报。

四、实施要求

1.所有相关课程教学改革必须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果,致力于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否则不予立项。

2.该课程教学改革的重点内容原则上不作统一限定,参与本课程教学改革的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的特点就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考核方式等进行综合性的,也可以选择某一方面进行深入的改革。学校重点支持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改革(包括混合教学、慕课、微课等)、地球村文化实验实训课程或项目建设、“双师型”合作教学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全英教学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等。

3.课程类型上,重点支持各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程改革,同时鼓励其它课程结合学校定位和专业特色进行改革。

4.每个学院每个专业每个教研室都要积极申报,具有高级职称的课程主讲人及入选学校人才项目的教师应在课程改革中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五、实施时间与步骤

本课程教学改革计划项目分为校、院两级,每个学期作为一个改革周期,拟推行四个学期,即从2015-2016(2)到2017-2018(1)。每学期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 学期初成立院级评审组。评审组分成以下六组:英语组、东方语组、西方语组、经管组、文学与教育组和公共教育组。其中英语组由高级翻译学院、英语学院、双语学院(英语部分)和大学英语教育学院组成,经管组包括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和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组成,其它组分别由各自学院组成。英语组和经管组的评审工作由组内各个学院按学期轮流牵头组织进行。其它组由各自学院自行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双语学院相关小语种参与东、西方语学院评审。每个评审组应至少有五位专家,至少有1名跨学院或跨部门的专家。

2. 每学期前三周内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采取说课形式进行,即由课程组负责人或授课教师用说课的形式,按照《说课评分参考标准》(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向评审组说明本课程在本学期要进行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重点及要达到的预期效果。每门课程说课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具体由各组确定。

3.经院级评审组集体评议(原则上,说课得分应高于80分),确定进行课程教学改革的课程及教师或课程组名单,并上报至教务处。同时,各评审组从通过申报的名单中按20%的比例推荐为校级项目。被推荐项目自动转为校级课程教学改革项目,校级不再进行评审。学校统一对校、院两级课程教学改革的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并发布通知。

4.对于正式通过评审的课程改革计划项目,一周内教务处和学院共同商议确定听课教师,以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课程评价。每门课程安排听课教师共2人,其中学校和学院各安排1人,听课次数至少为2次/人,至少4次;访谈教师和学生至少各1次。

5.学校组织学生在学期中进行两次网上课程评价。

6.下学期初,校、院两级分别成立评审组对校、院两级课程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项评审汇报。PPT汇报要重点说明改革的实践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同时,课程组或教师个人应提交一份《“以学生为中心”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报告》(具体要求及格式见附件5)和体现课改的教学大纲一份(附成果佐证材料的电子版)。

7.最终验收结果由以下三部分构成:一是听课及访谈评价,占比40%;二是学生评价,两次阶段性评价共占比30%;三是改革成果验收汇报,占比30%。经三部分评价成绩汇总,对效果显著的课程教学改革予以通过验收。同时,对以下情况不予通过:一是总分不满75分;二是教师个人原因无法完成课程教学改革相关工作。

8.课程教学改革项目所在学院应该注意在改革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

六、激励措施

对通过验收的课程教学改革学校将给予相关奖励。校级课程教学改革项目按省级一般教研项目给予2000元奖励,院级课程教学改革项目按校级一般教研项目给予1000元奖励。

七、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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