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学校定于9月3日-9月5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实验实训中心、实验楼和新地球村的全部实验室。
二、检查方式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采取部门自查和学校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具体安排
(一)部门自查自改(9月3日-9月4日)
实验实训中心、新地球村、教育学院、国际艺术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闭环管理。
(二)学校联合检查(9月5日)
学校联合检查组由教务处、保卫处、资产处、总务处、信息技术中心组成,每个部门要求安排专人参加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实验楼:13:30—14:00
实验实训中心:14:00—15:00
新地球村:15:00—16:00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主要领导担负起安全第一责任人及主要领导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确保实验室环境的安全稳定,为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各单位自查自改工作结束后,请将《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8日(周一)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郝昱尧老师。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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