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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02

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学校定于9月3日-9月5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实验实训中心、实验楼和新地球村的全部实验室。

二、检查方式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采取部门自查和学校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具体安排

(一)部门自查自改(9月3日-9月4日)

实验实训中心、新地球村、教育学院、国际艺术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闭环管理。

(二)学校联合检查(9月5日)

学校联合检查组由教务处、保卫处、资产处、总务处、信息技术中心组成,每个部门要求安排专人参加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实验楼:13:30—14:00

实验实训中心:14:00—15:00

新地球村:15:00—16:00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主要领导担负起安全第一责任人及主要领导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确保实验室环境的安全稳定,为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各单位自查自改工作结束后,请将《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8日(周一)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郝昱尧老师。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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